上合示范区:“20条”促国际贸易
据青岛日报,上合示范区现代贸易中心建设按下“快进键”。5月7日下午,上合示范区召开《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关于加快培育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会,对支持贸易主体集聚、跨境电商发展、服务贸易发展等5大方面20条政策进行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上合示范区此次出台的20条政策覆盖面广、含金量高,而且兑现便捷。根据《办法》,对面向上合国家开展外贸进出口的企业,最高可奖励其在上合国家外贸进出口总额的0.3%。对符合条件的贸易主体采取“月度申报、一窗口受理”制度,让企业在最短周期内享受政策红利,加速资金回笼周转。同时,上合示范区正在探索开展全流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加速度兑现模式,实现快审快付,即付到账。
在支持贸易主体聚集上,对符合条件的贸易主体以当年度贸易额为基数进行一定贷款基准利率贴息,对出口信用保险费给予40%以上奖补,贸易主体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的按投入数额给予20%以上奖补。“成绩单”好的贸易主体享受更高级别的奖励激励,新入驻贸易主体中,近三年曾入选“中国外贸500强”“外贸民营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或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优质企业,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的奖补;年度进出口增长在上合示范区排名前5名企业给予总额300万元奖补。另外,上合示范区还将对外贸进出口增幅较大的贸易主体给予一定程度的租金减免,对外贸进出口总额较高的贸易公司、贸易平台、高新技术进出口企业及其高管个人给予税收奖补。
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上,《办法》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配套平台,集聚跨境电商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育网上“上合地方特色商品展(馆)”等。对年进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对其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中网络广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建设支出奖补20%;对于建设“海外仓”的上合示范区企业,每处“海外仓”租赁、仓内作业费用至少奖补40%;对于上合组织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商企业在上合示范区内建设“海外仓”的,每处“海外仓”租赁、仓内作业费用至少奖补60%。当年通过跨境电商方式进出口增量50万美元以上的,每增加50万美元给予2万元奖补,每家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在支持服务贸易发展上,《办法》提出,将加大服务贸易企业招引力度,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新注册跨境服务贸易企业,当年服务贸易出口额超200万美元即一次性奖补2万元。通过青岛市市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在市级以上奖补资金基础上,可再享受上合示范区1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通过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次性奖补15万元。
另外,该办法对上合示范区企业“出海”如举办展会、国际会议、赴境外参展及在贸易人才孵化引进方面做出贡献的,均给予一定奖补。
目前,上合示范区在加快建设的同时,积极招引商协会。目前9家商会协会、50余家企业5月份即将签约入驻;4个国际间法律服务机构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等4家知名律所落户上合“法智谷”;上合青年创业孵化空间、人力资源产业园等项目实现落户。此外,上合示范区还与国务院国资委对接,策划央企国际会客厅推介会、启动央企客厅建设。依托中国传化(上合)国际经贸服务基地已建成的10万平方米高标仓储物流设施及传化集团综合物流服务体系,打造“展、贸、储线上线下一体化”国际经贸服务基地;依托京东集团物流、支付、流量、技术等全链条服务打造的京东上合国家特色产品馆,将于今年6月10日试运营,以跨境电商为桥梁增进与上合组织国家贸易互联、商品互通。(记者 任晓萌 通讯员 姜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