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 “鲁港经贸法律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市贸促会及有关单位:

    8月26日,国务院印发通知,在山东、江苏、广西等6个省区新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为更好的服务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加强鲁港两地在经贸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介山东自贸区发展规划及战略,推动山东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金融服务,更好的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山东省贸促会将赴香港组织“鲁港经贸法律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鲁港经贸法律交流活动

二、会议时间

12月初(暂定)

三、会议地点

香港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贸促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贸促会贸易投资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香港贸发局、香港麦家荣律师行、山东省私募股权基金业协会

五、主要活动

举办鲁港法律金融服务香港研讨会,讨论鲁港两地法律金融服务协作机制,推进两地仲裁国际化,助力山东自贸区建设。加强鲁港深度合作,帮助山东企业在海外开展投融资业务,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金融服务。拟拜访香港贸发局、香港律师会、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金利丰金融集团等相关机构。

六、重点参会范围

各市贸促会,鲁港法律金融服务行业相关机构和代表,有法律金融服务需求的企业。

经贸活动有关费用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填写附件2、3,于11月8日前发我会,我会将尽快予以确认。

 

附件:1.山东贸促会鲁港经贸法律交流活动行程(暂定)

      2.出访人员信息表

3.参团信息表

 

                                      山东省贸促会

                                   2019年10月28日

(联系人:王  卓,0531-86168353、15098883716,刘翔宇,0531-86168377 、15953148036,邮箱:wangzhuo@ccpitsd.org.cn

liuxiangyu@ccpitsd.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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