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促进商业会展业发展
2012年05月22日 15:54刘旭国际商报
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委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北京市商业会展业发展,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5月20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北京市商业会展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从引进国际大型展会、培育品牌展会、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宣传推介、优化会展环境等四方面对商业会展业进行资金鼓励,不断提升北京会展业专业化、国际化程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首都品牌展会,将北京打造为国际会展聚集之都。据了解,该政策是北京市首次面对社会、面对商业会展进行政策扶持。
据悉,北京市促进商业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执行期至201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每年12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将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向社会发布本年度项目征集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按要求将会展项目或企业相关材料提交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鼓励引进国际大型展会
据北京市商务委介绍,为鼓励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商务委将对新引进的国际展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对前三届展会每届给予主办方不超过50%的场租费用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根据政策要求,引进的国际大型展会要符合如下条件:每届展览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每届展览参展商不低于500家,其中国际参展商租用展览面积占总展览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加强培育品牌展会
依托北京市优越的政治、经济、科技及文化等条件,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国际影响力较强、符合北京产业发展政策的首都品牌展会,商务部门将结合北京产业发展现状,定期发布《北京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对名录中的品牌展会,并满足一定条件,给予主办方每届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
为引导具有发展潜力的同类同质展会进行整合,合理配置展会资源,扩大展会的规模和提升品牌效应,《通知》规定凡在京连续举办两届以上、展览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同类同质展会,整合后展出面积超过整合前最大面积50%的,给予整合主办单位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
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通知》还对支持建设北京市会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会展企业、参展商与采购商搭建真实、优质、畅通、高效的信息渠道,给予平台建设单位不超过50%的费用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年在国际知名展会上以政府推介等形式对北京会展环境进行整体宣传推介,投入费用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为改造提升大型展馆配套设施,提高承接国际大型会展的能力,《通知》规定对于室内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专业展馆设施改造发生的贷款给予不高于50%的贴息,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贴息年限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