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文博会主题口号、张贴画征集评选公告
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主题口号、张贴画征集评选活动公告
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的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将于
一、主办
本征集评选活动的主办方为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主题口号和张贴画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
三、征集内容
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主题口号创作、张贴画设计。
四、征集范围
主题口号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征集。
张贴画征集范围:全国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物品设计公司(单位)、大中专院校及其他爱好设计制作的个人或单位。
五、主题口号参选作品要求
1、充分体现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主题精神,体现齐鲁文化博大丰富的内涵;
2、主题口号要文字精炼、寓意深刻、琅琅上口、易于传播、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力、感染力;
3、主题口号含义丰富、通俗易懂、积极健康;
4、主题口号每条不超过16个字。
六、张贴画参选作品要求
1、充分体现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主题精神,体现深厚的山东历史文化底蕴和浓郁的齐鲁文化特色;
2、构思新颖、寓意丰富,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时代感;
3、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趣味性,色彩鲜明,美观大方,方便印刷;
4、张贴画要易于传播,符合作品性格,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5、设计方案应考虑在不同场合的运用,其表现形式以及与文博会各项活动相关的张贴画图案(开幕式、招待酒会、大型演出、主题论坛等)应清晰、明了,参考价值高、应用性强。
七、评审办法
1、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由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主题口号、张贴画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小组负责评审。
2、评审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主题口号、张贴画评审小组进行初评,确定入选作品;第二阶段由专家小组进行复审,确定拟将公示的获奖作品;第三阶段于
八、奖励办法与版权归属
1、奖项设置
主题口号作品设入围奖10名,各奖励设计单位或个人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其中被确定为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主题口号的作品,奖励设计单位或个人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张贴画作品设入围奖10名,各奖励设计单位或个人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被确定为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张贴画的作品,奖励设计单位或个人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奖项和证书不重复领取,获奖者只按最高一项奖金和证书领取。各单位或个人所获奖励金额的税金和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版权归属
选用作品版权归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所有。所有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九、作品提交
1、请将主题口号作品原稿(2份)、主题口号创意文字说明(2份)、《主题口号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主题口号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资格承诺书》、《主题口号征集评选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等材料、物品一起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邮寄至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2、请将张贴画作品原稿(2份)及电子版(光盘2张)、张贴画创意文字说明(2份)、《张贴画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张贴画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资格承诺书》、《张贴画征集评选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等材料、物品一起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邮寄至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3、请将张贴画作品原稿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提交的张贴画作品原稿电子版的光盘一张须采用JPG和AI格式,并注明坐标图、CMYK值和RGB值。作品原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4、作品必须配有简单创意文字说明或名称、作者简介(含年龄、工作单位、专业、以往获奖情况等),打印或书写在在A4规格的纸上。文字说明应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及作品内在含义,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5、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主题口号(或张贴画)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一份《主题口号(或张贴画)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资格承诺书》和一份《主题口号(或张贴画)征集评选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报名表》、《参选资格承诺书》和《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由创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为团队的,请签署所有创作者的姓名或名称,并自行排序)。
5、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637号文博写字楼468室,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50001。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主题口号”或“张贴画”字样。联系电话:0531-82092357。
6、参选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属实;
(2)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活动主题、创意要求和格式;
(3)设计图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参选作品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5)逾期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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