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半收取会员企业2009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针对目前金融危机对会展经济的影响,为减轻协会会员企业的负担,经研究决定,2009年会员企业会费按原标准减半收取。现会费标准如下:

普通会员:1000元人民币

理事单位:4000元人民币

副理事长单位:7500元人民币

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将本年度会费汇入:

收款单位:山东省会展业协会

开户行:农行济南市市中区支行

账号:111101040007181

用途:会费

 

我会联系人:张静

电话:0531-86168350 传真:0531-86168351

地址:济南市经四路158号西楼  

邮编:250001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山东展协,山东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