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山东省贸促会省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山东省贸促会省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的通知》转发如下,请认真做好自查,规范办展行为。如有相关情况,请联系协会秘书处。
协会处电话:0531-86168352
山东省会展业协会
2016年8月19日
鲁贸促字【2016】36号
关于加强山东省贸促会省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党政机关省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经研究,凡由省贸促会主办的展会活动,联合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均需一年一报,得到批复同意后方可挂名主办;否则,一律不得挂名,我会有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山东省贸促会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