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省会展业品牌项目的通知
鲁展协字【2016】16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15号文件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大型品牌会展项目在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繁荣经济,促进经贸合作与国际文化交流方面的重大作用,促进山东省重点会展企业和骨干会展场馆的品牌引领作用,加强山东省会展业品牌化建设,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会将编制《山东省品牌会展项目名录》、《山东省优秀会展企业名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山东省品牌会展项目包括在山东省举办的产业带动效益明显、规模影响力大、专业化程度高、行业特点鲜明的品牌展会项目、品牌会议项目和品牌节庆项目。
2、山东省优秀会展企业
3、山东省优秀会展场馆
二、山东省品牌会展项目标准
1、属地及届数要求:在山东连续举办不少于2次。
2、行业范围: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导向,促进产业发展。
3、程序规范:依法取得相关部门的展会批准文件(同意函);未发生法律纠纷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
4、会展规模:展览净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特装面积达到30%以上。
5、参展商:行业内骨干企业参展展位面积与展出净面积的比值不少于5%,参展商总体评价结论为“很满意”和“满意”的数量总和,应不低于参展商总数的70%。
6、观众:专业观众人次与观众总人次的比值不少于40%。
7、设有会展项目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提供优质服务。
8、获得国家、国际组织认证情况。
三、山东省优秀会展企业标准
1、在山东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属于会展场馆的,要求其利用率较高。
2、依法经营,管理卓越、规范,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近三年在会展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3、积极参与会展业内各种活动,社会影响力大,无负面报道案例。
4、获得国家、国际组织认证情况。
四、征集办法
1、公开征集:项目单位自愿申报。
2、专家评议:由山东省会展行业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审。
3、社会公示:经评审合格的会展项目、会展企业,将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公开发布。经公示无异议的品牌展会、会展企业和会展场馆,纳入《山东省品牌会展项目名录》、《山东省优秀会展企业名录》和《山东省优秀会展场馆名录》,并公开向社会发布。
请于8月16日前提报材料(见附件),同时提供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联系人:李海民 曲春晓
地址:济南市经四路158号西楼118室
电话:0531 86168352 86168354
E-mail: info@sdceia.org
附件:1、山东省品牌会展项目申报表
2、山东省优秀会展企业申报表
山东省会展业协会
2016年8月9日
附件:
1、山东省品牌会展项目申报表
展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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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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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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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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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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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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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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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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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总结 (可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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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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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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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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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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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附相关部门的展会批准文件、前两届展会举办情况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2、山东省优秀会展企业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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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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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情况及近两年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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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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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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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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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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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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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附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