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本协会《章程》和《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现开始收取本届理事会第一年度会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员类别 |
会费标准(元/年) |
会长单位 |
50000 |
副会长单位 |
20000 |
监事长单位 |
20000 |
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 |
15000 |
理事单位 |
10000 |
监事单位 |
10000 |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
10000 |
二、本会账户信息
户名:山东省会展业协会
开户行:农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号:15111101040007181
用途:会费
三、请各会员单位积极支持,在2015年9月30日前将本届理事会第一年度会费交至协会银行账户。协会收费后,向各会员单位邮寄山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四、协会联系人:李海民 0531-86168352
山东省会展业协会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