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作为展会主办单位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会展业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经承办单位提出申请、省展协秘书处审核,我会拟提请山东省贸促会同意作为青岛海名国际会展有限公司(省展协副理事长单位)所承办以下两展会的主办单位,现公示如下:
2012第十三届中国(青岛)国际缝制设备、鞋机鞋材、纺织工业展览会
2012第十一届中国北方国际机电五金(青岛)博览会
公示期自即日起始5个工作日,即10月10日至10月14日,凡对上述两展会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展协秘书处反映。
联系电话:0531-86168352、86168396
传 真:0531-86168351
电子邮箱:info@sdceia.com
山东省会展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